广州佛山19家医院2010年医学检查“一单通”
时间: 2009-8-29 21:09:00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2009年4月17日,广州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来到佛山,与佛山市卫生局签订《广佛医疗卫生事业同城发展合作协议》。明年1月1日起,两地共19家医院可实现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
佛山市卫生局局长戚耀方、广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熊远大代表双方签订了《广佛医疗卫生事业同城发展合作协议》,确定了两地在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卫生人才技术交流及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六大方面的合作内容。
其中,重点推进的合作项目包括:建立协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紧急情况下医疗急救和安全供血统一调度指挥网络,实现儿童免疫接种信息联网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公立大医院和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在一定条件下互认通用,推动区域内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等。
戚耀方透露,广佛医疗卫生事业同城化的多项工作中,率先可实现的是在首批19家广州市直、广州医学院直属医院以及我市市直医院,在2010年1月1日起实行部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为此,两市卫生局还将探索建立两地检验质量控制和影像质量控制中心,确保互认通用领域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同时,两市还将力争在2015年达到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据介绍,广佛同城化一方面拓展了两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对医疗服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使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公共卫生工作面临新挑战。戚耀方认为,广佛医疗卫生事业同城发展合作,探索建立两地医疗卫生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既可带动我市各区卫生资源整体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也能对全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起到引领、辐射的作用。
两地部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通用后——
检查有误 出具医院担责
《广佛两地医疗机构部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通用工作方案》由两地卫生局联合签订,两市医疗机构将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医学检验、检查。
通过两市卫生局的积极磋商会晤和协调,双方就两地医疗卫生事业同城发展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对于民间呼声很高的,在广佛两市医疗机构之间实行部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结果互认通用的“一单通”措施,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佛山已在全市实施部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广州则将在今年内做到这一步,然后才能在明年实现广佛两地的“一单通”。
佛山市卫生局局长戚耀方认为,“最大的难度在于如何确保医学检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这需要一系列的操作、流程等规范和统一。”为了加强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广佛两市将在今年各自建立起区域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和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严格控制检验质量,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方案》中指出,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项目为检验、检查结果相对稳定的,以及有原始检查资料可供复核的项目。其中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分析、血细胞分析、尿常规等五项临床检验,各类内窥镜检查,病例活体组织检查,以及普通X光摄影、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B(彩)超检查等医学影像检查。
如果依据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为患者诊疗时,因检验(检查)结果错误,导致患者诊疗失误的,由出具错误检验(检查)结果的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
《广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出台——
如遇非典疫情 两地联手防控
广佛两地的市民在生活、工作、经济贸易等方面来往密切,这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此,广佛两地将联手共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
昨天,两地卫生局联合出台了《广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共同开展风险评估,协作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据介绍,今年,广佛两市卫生局将联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临床医学和实验室监测专家小组,各小组由两市各派4名专家组成,共同讨论并研究解决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难题。并将联合开展主动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同时,两地还将密切监控人畜共患、病媒传播传染病的野生动物(如旱獭、黄鼠、犬等)在区域内贩卖和销售情况,防止疫情出现跨区域扩散。同时,还将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指出,广佛两市卫生局一旦发现烈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SARS、人禽流感)病人,所在区域在第一时间控制传染源外,如有需要两市专业技术人员、诊断试剂、实验器材、医疗器械、救治药物等,经协商后可统一调配使用。发生职业中毒、群体性伤害事件时,两地医疗机构也将协同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到共享资源、相互支持、联合作战,最大限度减少危害。
实现“一单通”医院
广州市: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中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州市第十二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佛山市: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摘自 广佛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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